盲人办卡被拒是歧视?专家表示刷卡风险是首要考虑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8日
央广网上海3月7日消息(记者吴善阳)近期,一位盲人消费者因申领信用卡遭拒,直接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这一事件很快就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并迅速在网络上形成热议,更有舆论抨击银行的拒客行为,甚至将此认定为“歧视盲人”。然而作为信用卡发卡机构,银行为什么会将客户拒之门外呢?业内专家指出,究其根本原因,银行其实是出于账户安全的考量,在权衡之下做出的无奈选择。
“拒客”难言歧视 规定难以破例
首先,从信用卡申领流程来看,视障人士或失明人士如果无法阅读领用合约和相关用卡提示并亲笔签名,确实不符合相应的合规要求。在2011年年初颁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信用卡申请人必须抄录相关申领声明,并且必须在申请资料上亲笔签名,如果申请材料未签名银行方可以拒绝。
其次,信用卡业务本质上是建立一种借贷关系,应当在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能成立。换而言之,这种关系的建立和存在是双向的,银行作为贷款方对于借款方,也就是信用卡申请人,进行风险评估本就是合理行为,而申请人也有义务遵循银行办理业务的相关流程规定。
因此,在相关新闻事件中,银行以“客户无法阅读风险提示并签名”为由,拒绝了那位盲人客户的信用卡申请,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受理的过程中恪守规章制度,也是在情理之中。
盲人刷卡风险高 账户安全难保障
有关报道中还提到,银行业协会在201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中指出,“有书写障碍的残障人士办理开户、存款、取款、挂失及贷款等业务时,可以使用按手印并加盖本人图章的方式代替签名。”其实,这里所说的以按手印并加盖私人章替代签名的做法更多地是针对办理柜面业务的场景所提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专家指出,对于因视力原因存在书写障碍的客户,申领仅仅是开始,即使在柜面用这种方式完成了开卡手续,可在后续的信用卡使用过程中还将产生一系列复杂得多的问题。
以刷卡消费为例,首先,持卡客户在用卡过程中,如客户选择凭签名确认交易,则商户要凭签购单上的签名和信用卡背面的本人签名进行现场核对,以验证持卡人身份。这显然无法用按手印、盖私章来代替。
其次,之所以信用卡消费需要持卡人本人签字确认,其实质也是让消费者核对交易金额、交易笔数,是对账户安全的一种保护措施。换而言之,如果在刷卡消费之后无法确认这些信息,就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尤其是当下信用卡被伪造、被盗刷的情况时有发生,连视力健全的消费者稍不留神,卡片信息都会被侧录、输交易密码时被偷窥,那么对于视力存有障碍的残疾人士来说风险就更高,甚至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将信用卡调包,盲人几乎无法察觉,使用信用卡消费无异于“高危”行为,几乎等同于将账户资金暴露于真空状态中。
盲人客户申领信用卡被拒,在某种程度上是也是对盲人的保护。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盲人能不能使用信用卡,确实是一个值得各方共同思考的社会问题,其背后有着复杂的风险防范考虑。从普惠金融考虑,如何探索有针对性地防范相关风险,设计出既能方便盲人使用、又安全可靠的信用卡产品,确实是一个值得业内外思考和研究的问题。